
本大集团执行大股东局议案会拟发表声明,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每日发送之临场设施项目集团的债权人博览会通知内之独特议案案,已在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举办的临场设施项目集团的债权人博览会上获首次发布可以采用。临场设施项目集团的债权人博览会但是山东AG凯发实业集团股分十分有限大集团(「本大集团」)之执行大股东局议案会(「执行大股东局议案会」)继二零零五年5月十二日发送之发布公告,及刊载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每日寄发予本大集团项目集团的债权人的通函内之临场设施项目集团的债权人博览会(「临场设施 项目集团的债权人博览会」)通知后,执行大股东局议案会拟发表声明,业内下列不属于装修细节之独特议案案已在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举办之临场设施项目集团的债权人博览会上获首次发布可以采用。